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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调解化干戈 司法护航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6-06-24 15:48:50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们不仅解开了法结,更解开了心结!”近日,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的调解室内,两起劳动争议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紧紧握手言和。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这起由某医院起诉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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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某医院此前以职工孙某、盖某“严重不服从医院日常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作出解聘决定。职工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并获部分支持。医院对裁决不服,认为自身享有合法的用工管理权,遂将案件诉至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基于案件的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争议焦点十分具体且尖锐。医院方坚称,该职工在近期科室突发紧急任务时,无正当理由拒绝合理的工作调配,而职工方则满腹委屈地辩称,所谓的“不服从管理”理由并不属实,解聘的原因另有隐情,且医院在做出开除决定前,解聘程序严重违法。

面对僵局,法官果断采取“背对背”的沟通方式展开调解。在单独与医院负责人沟通时,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针见血地指出医院在规章制度公示、工会通知程序上存在的法律瑕疵,并提醒医院若进入判决程序,不仅面临败诉风险,还可能引发负面舆情,影响医院的公众形象。听到法官客观中肯的法律分析,医院负责人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他原本紧绷的神情逐渐缓和,沉默片刻后坦言:“法官,您说得对。我们之前确实太看重科室的绝对服从,忽视了程序合规,也没考虑到一线医护人员的身体承受力。我们愿意正视管理上的不足,拿出诚意来解决问题。”

看到医院方态度软化,法官又单独与职工进行谈心。起初,职工仍带着较强的抵触与委屈情绪,坚持要求索要高额赔偿。法官耐心倾听其诉求,从客观角度为其分析诉讼的时间成本与执行风险,引导其理性看待自身在沟通方式上的不足。在法官的温和疏导下,职工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最初的“争一口气”逐渐转变为对现实困境的理性思考,最终同意适当降低诉求,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经过法官数轮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与利益平衡,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职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争议。

协议签署完毕后,调解室内迎来了温馨的一幕。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主动站起身,隔着桌子向对方伸出了手。紧紧交握的手,不仅化解了数月的隔阂与怨气,也标志着双方真正放下了心中的芥蒂。

谈及此次调解,承办法官深有感触地分享了自己的心得:“劳动争议案件往往交织着法理与情理,调解绝不是毫无原则地‘和稀泥’,而是要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情。面对劳资双方的对立,法官既要当好‘账房先生’,把案件事实和法律边界算清、讲透,守住法律的底线;也要当好‘心理医生’,用‘背靠背’的沟通方式倾听双方的委屈,疏导对立情绪才能真正解开他们的‘心结’。”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缩影。下一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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