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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劝解 “面对面”言和 |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倾心调解化解担保追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6-05-26 15:46:17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担保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倾心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就一笔30余万元的代偿款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矛盾。

案件详情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为多年好友关系,2019年至2020年间,被告李某从案外人宋某处陆续借款人民币335,000元,其中300,000元借款由原告张某提供担保。后因被告李某未能按期还款,案外人宋某将李某及担保人张某诉至法院。经其他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各方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明确约定,原告张某对上述借款本金中的300,000元及相应利息33,000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外人宋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原告张某名下的小型轿车一辆,并划扣其银行卡内余额共计334,747元,其中包含执行款330,000元及执行费4,747元。

原告张某在履行完上述担保责任后,多次向被告李某追讨代偿款项,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原告张某将被告李某诉至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要求被告偿还代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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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员认真查阅卷宗,梳理案情,认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工作人员并未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多次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起初,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被告李某表示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某则因已实际代偿33万余元,财产被查封冻结,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情绪较为激动。

面对僵局,法庭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到庭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一方面,法官向被告李某释明法律规定,讲清其作为最终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张某客观说明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引导其理性看待还款能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法庭工作人员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劝解和引导,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差距逐步缩小,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被告李某需向原告张某返还代偿款334,747元,具体履行方式为:于2026年7月31日前返还20,000元,于2026年12月31日前返还180,000元,剩余134,747元于2027年12月31日前返还完毕。

至此,这起因担保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倾心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和付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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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成功调解,是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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