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调解优先工作原则,成功妥善化解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用时短、效果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收获当事人双方一致认可。
该案源于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交警部门依法作出事故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先行全额向被保险人赔付了车辆维修相关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代位求偿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赔付完毕后,依法取得向本次事故中另一方责任主体,追偿其责任份额内赔偿款项的权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查清案件事实,逐一核对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票据、理赔支付凭证等全部证据材料。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晰,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法官对本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细致解读事故责任划分、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厘清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开展情绪疏导与沟通劝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理性看待纠纷,避免矛盾持续僵持升级。
经过法官专业、耐心地居中协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履行付款义务,此起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近年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大力推进现行调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守住司法公正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节约司法资源,以高效、暖心、公正的司法服务,守护当事人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