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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排水起纷争 多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9-22 15:45:17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通过“法官+调解员+村委会”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农田排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五户村民当场获得赔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起因是北林区绥胜满族镇某村村民因承包土地经营需要,自行加高了田边排水渠道。今年入汛后,当地遭遇连续强降雨,抬高的水渠阻碍相邻土地的正常排水,导致雨水倒灌,淹没相邻五户村民的农田,造成农作物严重受损。五户村民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时值农作物生长关键期,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不误农时,宝山人民法庭立即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推送至先行调解程序,由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并联合村委会组成调解团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理角度向被告阐明其加高排水渠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调解员则帮助双方核算实际损失,厘清责任范围;村委会干部从乡邻感情、生产和谐角度出发,劝导双方互谅互让。针对诉讼可能面临的鉴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成本较高等现实问题,调解团队也向当事人作了充分说明。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要以和为贵。”“眼下最重要的是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在调解团队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劝导下,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当场诚恳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五户原告也同意降低部分赔偿诉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今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法院通过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田间地头,既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粮食安全生产,又促进了乡邻和睦,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章出处: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宝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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