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林法院西长发人民法庭联合当地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承包引发的家庭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温情与基层力量的共同推动下握手言和,既守护了合法权益,也让一度紧张的亲属关系重归和睦。
亲属反目:土地承包起纷争
张某与李某同为北林区西长发镇和平村村民,且为亲属关系。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张某一家5口共分得20余亩承包地,多年来按份额耕种,相安无事。
变故始于张某公婆相继过世。两位老人名下的承包地份额被李某占用耕种,张某认为,公婆作为家庭承包成员,其土地应归户内其他成员继续经营,多次要求返还却遭拒。李某以家庭积怨为由坚持不还,昔日和睦的亲人渐渐形同陌路,矛盾愈演愈烈。
联动调解:法情兼顾促和解
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西长发人民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亲属关系,深知“一纸判决易,修复亲情难”,决定优先调解。

法庭先传唤李某细致沟通,摸清纠纷根源并非单纯土地权属,而是多年家庭琐事累积的隔阂。为找准突破口,法庭主动联系和平村村委会,邀请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家庭承包经营权属户内共有,原成员过世后应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明晰了法律边界;村干部则从乡情民俗、家庭伦理入手,劝双方“看在亲情份上各退一步”。
法理明晰底线,情理触动人心。李某逐渐认识到占用土地的不当,张某也体谅了对方的情绪。最终,李某同意返还土地,张某自愿撤诉。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司法与基层力量的合力下烟消云散。
此次纠纷化解,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约束,也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柔性温度。北林法院将持续坚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化与基层组织联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乡村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