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只能法庭上见吗,其实还有一条更便捷、更温和的解决途径,先行调解!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运用“先行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但避免双方经历复杂的诉讼程序,同时减少时间成本,降低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修复濒临破裂的亲属关系。

张某与邵某系亲属关系,邵某因购买车辆缺少资金向张某借款20,000元,张某索款时均被邵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发生在亲友之间,且案件标的额不大,应着眼于调解解决纠纷,避免因诉讼导致关系彻底破裂,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面对面”调解环节,调解员首先表明调解结果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与其他裁判文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调解形式简便、快捷,不收取诉讼费,同时由于调解结果为双方自愿达成,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接受度和认同感较高,更愿意主动履行,提高纠纷解决的实际效果,减少后续执行的难度和成本,强调诚实守信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邵某承认欠款事实,张某在其艰难时能够伸出援手表示感谢,但表示目前无力一次性偿还,希望分期还款。张某也理解邵某的生意困境和无力还款的实际履行能力,同意邵某分期返还借款,并放弃了双方约定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其核心理念在于以和谐化解矛盾、以协商替代对抗、以效率促公平,相较于诉讼程序,调解更注重修复关系、降低成本、快速化解矛盾,是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重要途径。今后,永安人民法庭将进一步通过柔性、灵活、高效的方式,平衡双方利益,化解矛盾冲突,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